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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淮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淮濱縣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號 : 123-1405-2022-00003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成文時間 : 2022-04-22 |
發布日期: 2022-04-22 | 信息來源 : 政府辦公室 |
淮政辦〔2022〕14號
淮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淮濱縣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淮濱縣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淮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淮濱縣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為深刻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的慘痛教訓,扎實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查弱項、補短板,健全完善防汛應急指揮體系,強化災害預防、應急響應、搶險處置等各項防汛抗旱措施和責任落實,不斷提高防災抗災減災能力,確保今年安全度汛,把水旱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全縣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和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要求,時刻繃緊防汛抗旱這根弦,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繼續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防重于搶、抗重于救”的方針,做好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各項準備。
(二)總體目標。2022年我縣防汛抗旱工作堅持防汛與抗旱兩手抓、城鎮與農村一起抓、工程與非工程結合抓的原則,堅持防范在前、行動迅速,早謀劃、早部署、早動手,多策并舉,強化措施,確保在規定的防洪標準內主要河道堤防不決口、中小型水庫不垮壩、平原地區排水暢通、重要城鎮度汛安全、重要交通干線正常運行、工礦企業正常生產,及時、有序、有效地應對超標準洪水,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攔蓄作用,優化水資源配置,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奪取糧食豐收,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為全縣經濟持續平穩發展提供水利保障。
二、主要內容
(一)河道防汛。
主要防洪河道要嚴格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河南省主要河道2022年防洪任務》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信陽市2022年主要河道防洪任務》執行,切實做到在規定的防洪標準內確保河道防洪安全,遇超標準洪水,按防洪預案實施,盡量減少災害損失。
平原溝河要保證暢通,阻水路壩和其它障礙物要及時拆除。所有排澇閘站要保證啟閉靈活,其他排水設施暢通,做到防洪設計標準內降雨不成災,遇超標準降雨及時搶排提排。
淮河:淮干防汛保證任務要按《河南省主要河道2022年防洪任務》執行?;锤梢患壷Я鞣姥幢WC任務要按《信陽市2022年大中型水庫、重要攔河樞紐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和主要河道防洪任務》執行。當淮河淮濱站水位達到32.80米、流量7000立方米/秒時,保證安全泄洪;流量超過7000立方米/秒時,蘆集、城郊、城關、王家崗、谷堆五大圩區要力保安全。遇超標準洪水時,各圩區要奮力搶險。同時做好蘆集、城郊、城關、王家崗、谷堆等圩區低洼區域人員安全撤離工作。
洪河:當方集水位達到31.50米、流量2120立方米/秒時,要確保堤防安全,水位繼續上漲或有繼續上漲趨勢時,請示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班臺閘及時分洪。遇超標準洪水時組織人力堅守堤防,全力搶護,力爭安全度汛,并做好低洼區域人員安全撤離工作。
白露河:當北廟集水位達到32.50米、流量2323立方米/秒時,要全力以赴,確保安全。遇到超標準洪水時,全力搶險,并做好低洼區域人員安全撤離工作。
閭河:當張板橋水位達到39.92米時,閭河堤防進入緊急備戰狀態,全民動員,分段負責,加強監測,確保堤防不決口,并做好低洼區域人員安全撤離工作。
(二)水庫防汛。
中型水庫:嚴格執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制定的《信陽市2022年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和調度命令,不準強行蓄水和泄洪。大壩外側50米以內護壩地,所轄鄉鎮嚴禁開墾種植。要加強水文測報工作,及時報告雨情、汛情。在現有防洪標準內,確保度汛安全,遇超標準洪水,全力搶護保證主壩安全,并落實通訊、預警、預報和安全搶護及下游淹沒區內群眾安全轉移措施。
小型水庫:嚴格執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制定的調度計劃。有關鄉鎮認真落實防汛抗旱管理責任制。影響鐵路、重要公路、通信光纜和城鎮、村莊安全的水庫要重點監測,加強防護,落實通信、預警措施,制定發生險情時及時搶護和安全轉移下游群眾的預案。對于以各種形式承包、租賃、拍賣給單位或個人的小型水庫及位置重要的其它蓄水工程,其防汛抗旱責任仍由當地政府承擔,并落實防汛責任制。
(三)城鎮防汛。
城區防汛指揮部要把嚴防城市內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加強對順河、濱湖、桂花、欄桿等城鎮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汛前要組建好應急搶險隊伍,要組織對防汛除澇設施、交通車輛、通訊和預警器材、搶險物料和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新老城區的排澇溝、排水管道、進出水口要進行全面疏浚,保證在設計標準內降雨不成災。遇超標準降雨要有應急保安措施,要向社區居民宣傳告知特大暴雨雨情,提示防范應對;要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在城區分片開展防汛排澇工作;要果斷采取停工、停業、停課、停運等措施;要加強對地下商城、地下停車場、易澇點等部位的管控,該停止運行使用的要及時停用,并封閉危險路段,實行交通管制;要提前預置搶險隊伍,組織疏散撤離洪水危險區域和危房內的群眾,堅決避免人員傷亡。要保證能源、交通等重要設施的正常運行和居民正常生活,確保安全穩定。
(四)鐵路、交通防汛。
鐵路、交通運輸部門要在汛前對橋涵、路基等重點地段進行檢查,對影響安全的問題要抓緊整修處理,并將防汛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堅持有汛情時晝夜巡查、隨時監測和報告情況,做到在設計標準內保證安全運行;對超標準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搶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脅和破壞,要及時向縣及有關防汛抗旱指揮部(所)通報情況,通力合作,全力搶險,保證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搶修,盡快恢復正常運行;對阻水橋涵要抓緊改建、擴建。交通運輸部門要按防汛要求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組織提供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對G328跨白露河大橋、淮息航道疏浚、洪汝河治理工程(淮濱段)、淮內高速豫皖省界洪河特大橋等在建項目的汛期安全生產及度汛措施進行監管和指導。
信陽淮濱港務中心、縣造船產業集聚區服務中心要切實做好各項防范工作,洪水來臨前要及時對船只進行錨固,避免被洪水沖向下游,危及交通、水文和防汛設施安全。同時做好生產用電的排查和安全隱患消除工作,并提前做好臨時居住在灘地上的工人和其他作業人員安全撤離工作,確保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五)工業企業防汛。
工業企業防汛工作由縣先進制造業開發區、縣科工信局等部門和本企業具體負責,要科學制定防汛方案,汛前對防汛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到位,汛期嚴格落實各項防汛措施,切實保證職工人身安全和生產安全。
(六)抗旱工作。
進一步加強對抗旱工作的領導,牢固樹立抗大旱的思想。嚴格按照已制定的各類抗旱預案進行干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對各類抗旱設施和水源工程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一時難以解決的水源問題要有專門的應急調水方案。全面掌握地下水、地表水的動態變化情況,根據旱情發展態勢,及時啟動抗旱預案,按照統一調度,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對水源進行調配,優先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強化黨的領導,進一步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逐級分解任務,全面落實職責??h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淮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要求,認真抓好責任落實。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具體實施對防汛抗旱工作的領導、檢查督促和組織指揮。各級責任人要按照責任分工,深入到責任區或工程現場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發生汛情時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防汛抗洪和搶險救災,切實履行職責;發生旱情時要及時發布旱情信息,適時啟動抗旱應急響應,組織有關部門,動員社會力量,全力抗旱。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堅決執行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指令,積極完成任務。凡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出現問題、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二)保障資金。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等要求,堅持“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資金投入機制,千方百計籌措資金,加大對防汛抗旱的投入力度。要將防汛抗旱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切實滿足防汛抗旱工作需要,保證防汛抗旱工作的正常開展。要嚴肅財經紀律,加強防汛抗旱資金管理,專戶專賬、??顚S?,嚴格按照規定用途和范圍使用,不得轉移和挪作他用。要加強資金的監督和審計,切實保障資金充分發揮效益,確保資金安全。對當前影響度汛安全和抗旱減災的問題,要積極籌措資金,及時加以解決。
(三)完善預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和防洪、除澇、灌溉工程運行情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各項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6+2”預案體系。要完善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機制,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運行規程和工作要求,完善信息發布、人員撤離、應急搶險、災情統計等預案和制度,提高防汛抗旱指揮調度和搶險救災效率。特別是重點堤防、險工險段的防守方案和搶護措施,一定要嚴而又嚴、細而又細、實而又實,對汛期可能出現的各種險情做到心中有數、處置迅速、措施得當。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由項目法人編制度汛方案,并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要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搞好預案的演練評估,努力提高應對洪水干旱災害的反應和處置能力。
(四)清除障礙。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對轄區內河道亂挖河砂、破堤種植、行洪灘地植樹等行為及各類阻水障礙物,要明確清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組織清除。嚴禁修建新的違章建筑,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道、水庫管理范圍內進行開發和修建各種設施,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對未經許可的項目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違章建筑;對未按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方案施工的,責令建設單位停工整改。嚴禁非法采砂,堅決遏制河道亂采亂棄行為。要進一步落實河長制工作,加強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的監管整治,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確保河道行洪暢通和工程安全。
(五)充實隊伍。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縣應急管理局、縣人武部、縣水利局要制定演練方案,從各部門精選人員、組建隊伍,加強培訓、改善裝備,切實提高快速反應和實戰能力。通過加強培訓演練,讓參演人員熟悉演練的相關流程和具體要求,熟練操作救援設備裝備,使之能適應多種復雜情況下的搶險要求,打造一支熟悉情況、掌握技術、紀律嚴明、反應快捷的防汛搶險隊伍,做到遇險時調得出、搶得上、守得住。強化防汛搶險干部隊伍培訓,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要組織鄉鎮(街道)黨政主職、分管干部、站所負責人、村干部進行防汛搶險知識培訓,提高干部隊伍搶險救災能力。各鄉鎮(街道)要針對農村青壯年勞力外出多、防汛有生力量不足的實際,研究制定有效的機制和辦法,組織落實以民兵為骨干的群眾性防汛搶險隊伍,做到定領導、定任務、定人員,充實搶險機具,對可能發生的險情種類和出險地段,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抗洪搶險技術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搶險水平。
(六)備足料物。各鄉鎮(街道)要堅持“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及經費管理辦法,多層次、多渠道備足備好抗洪搶險物資,嚴格管理,做到存放有序,調度靈活。各鄉鎮(街道)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辦法,按照《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核定本級防汛物資儲備數量,明確本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定額和品種,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h儲備的防汛抗旱物資要按規定登記造冊,實行專庫、專人管理,明確調運管理辦法,嚴格調運程序,確保專物專用。同時,采取“號料登記、備而不集”的辦法,增加防汛抗旱物資儲備。
(七)軍地聯防。防汛部門要建立軍地防汛抗旱信息共享機制、預案對接機制、指揮聯動機制、演練培訓機制;細化落實重點區域、重要時段、重點環節的防守任務,進一步落實力量部署,保障信息暢通,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當出現重大險情,確需武警部隊或人民解放軍支援的,當地防汛部門要及時向上一級報告,同時做好后勤服務工作??h人武部、武警中隊、民兵預備役人員在全縣防汛中主要擔負重點圩區堤防和河道險工、機動搶險、搶救受災群眾等任務。部隊防汛布防按軍事部門制定的方案執行??h人武部負責組織民兵、協調駐軍擔負轄區內河道、水庫的防汛搶險任務。
(八)加強信息管理。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辦減〔2011〕9號)要求和信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嚴格執行水旱災害信息報送制度的通知》(信防汛抗旱指揮部電〔2015〕10號)要求,切實做好洪澇干旱災情統計、減災效益分析和防汛抗旱評價工作。氣象、水文部門要做好預報、測報工作,努力提高預報、測報速度和精準度。各鄉鎮(街道)要與通信管理、公安、電力、融媒體中心等部門加強溝通銜接,保證通信暢通,及時準確傳遞汛情旱情信息,必要時可利用電視、廣播等媒體發布汛情旱情通報和調度命令。各鄉鎮(街道)要指定專人負責災情統計工作,并明確一名班子成員分管,對統計報表嚴格執行審查、簽批制度,明確責任,層層把關,確保災情上報不漏、不錯、不虛、不誤,做到及時、準確、可靠。
水旱災害發生后要立即統計上報災情報表,并按規定上報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及災害的說明材料。如有人員傷亡,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死亡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居住地及死亡原因,不能因個別指標統計不全而影響上報時間。要及時深入災區認真仔細核實災情,對數據進行合理性分析,核實后的災情要及時上報。各級防汛抗旱、民政與災情統計部門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確保上報災情的真實性。同時做好減災效益的評估、分析工作。
(九)抗旱應急。要加強對水源和抗旱設施的管理與保護,在確保工程度汛安全前提下盡可能多攔多蓄,增加抗旱用水。進一步完善抗旱服務組織體系,整合資源、統一管理,充分發揮抗旱服務隊的作用,做到遇旱抗旱、遇險搶險。
四、督查和責任追究
防汛抗旱工作責任重大,各行各業和有關人員要顧全大局,團結抗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防洪抗旱法規和上級下達的調度運用計劃執行,依法防汛抗旱。對違抗、拖延執行洪水調度命令,聚集鬧事,干擾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秩序,拒不清障和設置新障,擅自在險工險段挖砂取土,破壞或盜竊防汛抗旱工程設施、防汛抗旱物資和通信、水文測報設施,貪污、挪用防汛抗旱救災物資、經費,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都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防汛抗旱、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督查組織。聯系鄉鎮(街道)的縣領導要按照防汛抗旱責任分工和防汛抗旱工作職責對有關鄉鎮(街道)的防汛抗旱工作進行全面指導;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在認真履行自身防汛抗旱職責的同時,按照分工對有關鄉鎮(街道)的防汛抗旱工作進行全面督查;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各鄉鎮(街道)防汛抗旱準備工作、防汛抗旱物資儲備、責任落實情況等全面督促檢查。
(二)督查內容。重點督查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落實情況;分管范圍內行政領導和有關部門履行防汛抗旱職責情況;國家防汛抗旱法規、政策及上級防汛抗旱指令貫徹執行情況;防汛抗旱宣傳發動、隊伍組織和實戰訓練情況;工程防護、物料籌集、應急度汛抗旱工程建設情況;巡堤查險、工程搶險、河道清障、遷安救護等重大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督查職責??h防汛抗旱督查組對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監督檢查,有權對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鄉鎮(街道)和個人提出批評,責令不符合要求的鄉鎮(街道)限期整改,糾正違反防汛抗旱法規的行為。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爭取盡快解決。